高级合伙人
吴静静律师是一名在中国拥有20余年经验的执业律师,现任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大成中国区航空航天业务的领头人,同时担任中国法学会航空法研究会理事、上海市律师协会融资租赁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民建中央法制委员会委员、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三板内核专家、中国民航大学法律专业及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
吴静静律师深耕航空金融领域法律服务多年,其牵头的团队已为多家银行系统的金融租赁公司、商务部系统的租赁公司及大型航空公司约110架飞机的跨境交易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涉及飞机的购买、融资租赁、经营租赁、预付款融资、交机融资、再融资和资产包转让、资产处置等各个环节。在融资领域,吴静静律师曾协助多家融资租赁公司发行资产专项计划,率团队为租赁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先后发行了总金额超过300亿人民币的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自贸区债务融资工具及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飞机融资租赁
作为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境外子公司的中方法律顾问,参与了和CA-CIB,Korea Development Bank关于两架A380飞机的跨境再融资项目(该项目被评为《商法》2017年度杰出交易奖,并荣获Aviation 100 Asia-Pacific Awards 2017颁发的APACOverall Deal of the Year大奖)。
作为中方法律顾问代表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参与了和EDC(Export Development Canada)的直接融资以及与庞巴迪公司、华夏航空的融资租赁项目(该项目为该公司首次通过国内实体公司成功取得该境外国家级出口信贷机构EDC的航空器融资,亦开创了中国境内租赁主体直接从境外出口信贷机构获得飞机项目融资的先河,被评为《商法》2015年度杰出交易奖)。
银团贷款和保理
协助某大型租赁公司与境内四家主流银行组成的银团完成了人民币15亿元整银团贷款加保理融资项目;
协助某大型租赁公司与台湾某银团的美元4000万元整飞机再融资银团贷款及跨境担保项目;
协助某大型租赁公司与境内银团的人民币4.5亿元流动资金贷款项目等。吴律师还为多家保理申请人和保理机构的保理业务提供过专业法律服务。
融资租赁诉讼
为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多起案值超过1亿元的融资租赁纠纷提供诉讼法律服务;
为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多起案值1亿元左右的售后回租项目或融资租赁纠纷提供诉讼法律服务;
为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多起案值超过1亿元的直租项目融资租赁纠纷提供诉讼法律服务。
2002年 - 2005年 复旦大学 法律硕士学位
1986年 - 1990年 苏州大学 法律学士学位
2008年 - 至今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2007年 - 2008年 北京市建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1997年 - 2007年 上海市郑传本律师事务所
“融资租赁商事争议的特点和法律实践”, 公众号 大成上海办公室,2017.07.28
“浅谈飞机融资租赁行业中飞机的“成熟度””, 公众号 大成上海办公室,2017.08.01
“飞机经营租赁探讨——典型经营性租赁实例分析”, 公众号 大成上海办公室,2017.10.23
“从中国民用航空器办理美国补充型号认可证程序谈中美《适航实施程序》(IPA)的意义”, 公众号 大成上海办公室,2018.01.05
“飞机预付款融资与再融资实务操作简析”, 公众号 大成上海办公室,2018.04.12
“境内融资租赁业务外汇政策解析”, 公众号 大成上海办公室,2018.05.16
“自贸区或海关特殊监管区融资租赁业务解析”, 公众号 大成上海办公室,2018.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