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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峰

    高级合伙人

详细介绍

刘峰律师是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MBA硕士,高级律师、高级经济师,具有超过26年法律实践工作经验。他曾在国有企业任职10余年并担任公司高管。刘峰律师深耕于知识产权、重大商事争议解决、企业合规、公司并购、金融资管等法律事务,尤其擅长为客户处理疑难复杂法律问题,并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和增值服务。

刘峰律师目前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咨询专家、上海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业务委员会主任、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协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知识产权协会理事、中国民艺法律服务中心特聘专家、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法律咨询委员会律师团成员、上海市消保委“消费维权法律专家服务团”团员、上海市浦东新区专业人民调解中心特邀调解员、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并多次作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专家论证会成员。同时,他还担任华东政法大学、同济大学、上海律师学院、温州大学的授课导师,为律师多次提供分层次的执业培训;配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发起的“百千千计划”,为贵州、新疆、云南等地的律师提供专业化律师培训。此外,还多次担任上海电视台《甲方乙方》、《第一财经》,以及上海律师协会主办的《律师界》节目的律师嘉宾。

刘峰律师先后担任数十家大型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及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并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上海交通大学、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633研究所、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公司、上海国盛集团盛融实业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办事处、上海对外经济贸易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天安保险公司、上海新杨工业园区管委会、上海医药集团中药与OTC事业部、上海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和记黄埔(上海)医药有限公司、上海和黄药业有限公司、上海杏花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城开集团家得利超市有限公司、新加坡星展银行、日本津村制药有限公司、日本正英工业燃烧设备有限公司等。

刘峰律师通过熟悉运用公司运作和知识产权保护的特点,为企业完善其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其运行模式,通过行政及诉讼的手段,为多家企业争得了“中国驰名商标”的荣誉,提升了企业的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同时,他也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资本化的运营。他曾为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上市公司等提供基金、资管计划及产业基金的全过程服务,累计服务金额近千亿元。他多次负责和参加大型企业的合资、收购兼并和股权转让,例如,参与中国大飞机项目与美国科林斯公司的谈判、上海和黄药业有限公司的合资项目及青岛国风药业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等。刘律师多次代理有较大影响力的公司股权纠纷、债务纠纷及知识产权案件等,为委托方创造性地完成了诉讼任务。

项目经验

政府事务:

  • 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咨询专家
  • 担任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 担任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法律咨询委员会律师团成员
  • 担任上海市消保委“消费维权法律专家服务团”团员
  • 担任上海市浦东新区专业人民调解中心特邀调解员
  • 担任上海市知识产权民事纠纷调解员
  • 担任江苏省信息网络安全协会法律专家

知识产权:

诉讼:

  • 上海恺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挚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代理与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的著作权侵权纠纷,目前该案是中国法院判决网络游戏赔偿最高额(5000万元)的案件,也同时获得《商法》(China Business LawJournal)2020年度杰出交易大奖、入选湖南省高院2020年全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及“中国泛娱乐十大最具研究价值案例”。
  • 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通过行政申请、诉讼方式为其下属多家公司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殊荣,如:“上药”牌驰名商标项目、“神象”参茸驰名商标项目、“雷氏”牌药品保健品驰名商标项目;处理医药集团旗下多家企业的专利、商标、版权、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等诉讼案件及知识产权对外授权等事宜。
  • 上海东浩兰生(集团)有限公司:处理侵犯“兰生”商标权和字号权的不正当竞争系列案件。
  • 上海十月妈咪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十月妈咪服饰有限公司:为维护“十月妈咪”品牌提供法律服务,针对侵权者采取异议、复议、行政诉讼等多种方式的维权手段,并提起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之诉,最终让“十月妈咪”品牌获成为“中国驰名商标”。
  • 上海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就广东某公司恶意注册“雷氏”商标提起诉讼,经过多轮争夺,促成“雷氏”品牌成为“中国驰名商标”。
  • 上海逸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代理其与前程无忧51job、智联招聘的商业秘密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的案件,为客户完成了一审、二审完胜的结果。
  • 青海启迪清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代理其与江苏久吾科技公司的侵害发明专利纠纷二审案,通过刘峰律师的努力,最高人民法院接受了我方的抗辩理由,最终促成对方作出了对我方非常有利的调解方案,案件涉及总金额高达数亿元。
  • 广州市裕达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声佰乐电声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其与江西创成微电子有限公司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案件,最终迫使对方原告撤回起诉,避免了客户近1.8亿元的巨大损失。
  • 上海北变科技有限公司:代理其与其最主要的竞争对手的专利无效案件,最终成功无效对手大部分的专利权利。
  • 中国某大型民营化工集团:代表其与美国某世界500强化工集团展开专利争夺、反不正当竞争及反商业诋毁侵权诉讼。
  • 马来西亚某跨国集团:对侵犯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企业进行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和侵权诉讼,有效地维护其利益。
  •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为交大昂立股份提供版权维权诉讼,制止他人的侵权行为。
  • 上海杏花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处理公司品牌与著作权的系列诉讼。
  • 上海典翘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处理与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诉讼,涉案金额超过一亿元。


非诉:

  • 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为其1800多部影视作品提供版权梳理及后续维权项目的法律服务。本项目荣获大成中国“2021年度最佳知识产权项目奖”。
  •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就其中国大飞机项目的技术合作事项与美国柯林斯公司谈判,促成技术合作。
  • PACC(上海公共艺术协同创新中心):为PACC提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全程法律服务,获得文化旅游部的嘉奖。
  • 上海嵩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东方头条):对公司的主要业务和知识产权资产进行了梳理,提出了针对不同法律风险的差异化应对方案,并对其整体业务运营方向和发展战略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优化解决方案。
  • 艾力特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为其提供科创板上市前的知识产权专项布局项目。由于客户自主研发了某款高端细胞分析仪器,并设计了多项技术方案,为预防、规避专利侵权风险,客户在产品投产、上市科创板之前委托刘峰律师团队进行全套的知识产权布局和保护项目,其中包括专利申请、复议、技术自由实施(FTO)尽职调查等。
  • 上海睿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其与某重点大学就某肿瘤类药敏分析技术进行合作研发,并联合申报国家科技部“诊疗装备与生物医用材料”的重点专项项目的落地及后续推进,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

重大商事争议解决:

  • 福建通航航空产业有限公司:代理其与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土地纠纷上诉案,取得全面胜诉。最终,二审撤销了一审判决,也撤销了被上诉人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的《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成功为上诉人挽回经济损失1.1亿余元。该类型案件,是企业被无偿收回土地案件中极少数的胜诉案件。
  • 东浩兰生(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工艺品进出口有限公司、上海对外经济贸易实业有限公司:代理三客户(被告)与原告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该投资公司以揭开公司面纱的方式要求三客户为第三人上海东浩工艺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无限连带偿付责任,该案件属于目前较为罕见的诉讼类型。经律师的努力,一审法院发出了驳回原告起诉的裁定书。原告不服提出上诉,并在上诉期间多次向法院及其他政府部门信访,试图施加压力,但二审法院依然维持了原裁定。律师成功为三客户避免了后续大约20多亿元的追偿风险。
  • 上海东浩工艺品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客户参与债权债务纠纷系列案件。当时,客户处于腹背受敌的状态,一方面面临债权人的起诉,另一方面需要对外部债权进行追索。但由于客户前高管的违法、违规操作,致使客户的内部财务、业务资料均被销毁,导致无论是面对债权人的起诉还是另行对外的追偿,均缺少可提供给法院的有效证据。刘峰律师团队反其道而行之,将关注点转移至债权人向客户的起诉案件,通过不断的抗辩和质证,迫使债权人提供了更多的背景证据,补足了客户原先缺失的财务凭证等证据。刘峰律师团队将这些债权人提供的证据用到了对外债权的诉讼,实现了对外债权诉讼的完胜,通过判决,为客户实现债权数亿元。

企业合规:

  • 上海东浩兰生(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其对下属企业出现的涉及合规事项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涉及尽职调查、谈判、民事诉讼和刑事案件处理等综合服务内容。
  • 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该等上市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包括企业日常经营的合规管理、投资咨询、诉讼咨询等综合服务内容。
  • 上海和黄药业有限公司:全程参与合资企业的设立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参与谈判、有形和无形资产的审核认定、参与评估等全程法律服务。
  • 川崎摩托(上海)有限公司:就Rideology APP合规项目提供合规性审查和法律咨询,出具法律帮助。

公司并购:

  • 幸福航空控股有限公司:接受国企客户的委托,就其子公司上海通飞投资有限公司、子公司幸福运通用航空有限公司的股权处置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尽职调查,不同阶段的法律分析,参与谈判,并完成最终两个项目的处置交割。项目标的总金额超过人民币一亿元。
  • 上海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代理客户诉上海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受让协议无效案,最终法院全面支持了刘峰律师提出的诉请,确认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案外人签订的股份转让合同无效。刘峰律师成功地为客户追回了被非法转让的股权。
  • 上海新杨实业有限公司:处理其收购中日合资的日鸿不锈钢(上海)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关联方有日本知名企业阪和兴业株式会社、中国大型国企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出口商品基地建设上海公司:就其与中国出口商品基地建设总公司的股权处置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 上海海和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就其“天天花园”项目处置事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审核客户提供的背景资料,就所涉及到的潜在法律风险提出建议和对策;协助客户审核、起草、修改天天花园项目的相关法律文件;全程参与其他债权人的谈判工作;协助对天天花园项目进行善后全过程服务等。
  • 上海汇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为其国有股权退出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包括全程参与谈判工作;协助客户审核、起草、修改本项目的相关法律文件等,并最终顺利完成股权退出的工商登记。
  • 青岛国风药业有限公司:为该股权收购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境外清算:

  • 幸福航空控股有限公司:由刘峰律师牵头,协同柬埔寨Sethavitou Notary Public组成超过15人的律师团队,就客户旗下某航空公司的裁撤项目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历时3年时间完成全部委托工作。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协助某航空公司申请停航、妥善安置员工、退出其他投资项目;保留某航空公司的航空运营许可证;协助某航空公司进行审计、取得完税证明、进行自主清算;协助客户就其间接持有的航空公司关联公司的股权进行股权转让;配合客户整理、审查与本项目相关的支撑性文件和材料,梳理本项目阶段性成果,就工作进展发表法律意见以及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等。

金融资管: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为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上市公司等提供基金、资管计划及产业基金的全程法律服务,累计服务金额近千亿元。
  • 温州银行诉东浩工艺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纠纷案:迫使原告温州银行撤诉,打破了银行告客户诉讼不败的记录。
  • 农业银行诉上海某公司金融借款纠纷案
  • 上海某保理公司诉上海中条山国际、上海东浩工艺股份保理合同纠纷案

刑事辩护:

  • 李卫星及其控制的4家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3.8亿案:此案系浙江吴英案后,上海首例同类案件,涉案人员多达3300余人,法院采纳了刘峰律师的辩护意见,将案件性质从“集资诈骗”重罪改成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轻罪,判处了9年有期徒刑。
  • 中铁通号公司某副总经济师受贿案件:经刘峰律师认真比对、研究,以检察机关的证据违反刑事犯罪“唯一性、排他性”的原则,通过成功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最终由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决。
  • 徐汇区国资委下属房产公司总经理贪污350万元案:刘峰律师向司法机关解释了公司内部的运作方式,最终法院判决认定该总经理不构成贪污罪,其中90万元被认定犯有行贿罪,其余金额不构成犯罪,由原本可能被判处的13年有期徒刑减少至4年有期徒刑。
教育背景
  • 1997-2000上海交通大学安泰与经营管理学院“国家经贸委MBA硕士班”
  • 1995-1996上海市经委党校“高级营销经理”班(全脱产)
  • 1986-1990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系


工作经历
  • 2016-至今,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 2003-2016,上海市申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级合伙人
  • 1990-2003,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其中:1996-1998上海市药材有限公司神象参茸分公司经理助理,负责生产、销售、法务;1998-2003,上海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市场、销售、法务)
职业团体会员情况
  •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
  • 上海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业务委员会主任
  • 上海市律师协会执业纠纷调解委员会、纪律惩戒委员会副主任
  • 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协会理事
  • 上海市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知识产权协会理事
  • 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
  • 江苏省信息网络安全协会法律专家
  • 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法律咨询委员会律师团成员
  • 中国民艺法律服务中心特聘专家
  • 上海市消保委“消费维权法律专家服务团”团员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专业人民调解中心特邀调解员
  • 上海市知识产权民事纠纷调解员
  •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上海交大慧谷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研究生导师
  • 青岛律师学院授课专家


相关资质
  • 高级律师,2021
  • 律师执业证,1996
  • 高级经济师,1998


出版物
  • 《疫情背景下法院审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新变化》,2022年7月7日
  • 《〈民法典〉开启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新时代》,载于《上海律师》杂志,2021年第4期
  • 《知识产权 —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利器》,2021年3月16日
  • 《非遗保护与商标注册》,载于《商法》杂志,2019年7月
  • 《技术事实调查认定体系人员定位可借鉴医疗诊断机制——“全科医生”:知识产权律师的新机遇》,载于《上海律师》,2016年第4期
  • 《文创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载于《艺术版权产业和进口贸易的知识产权保护》,2015年12期
  • 《知识产权侵权赔偿亟待科学评估的有效介入》,载于《上海律师》,2013年第4期
  • 《正确的办案方法,完备的证据准备》,上海律师学院讲座稿
  • 《网络视频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上海律师学院讲座稿
  • 《新形势下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诉讼要领与实务》,上海律师学院讲座稿


获奖情况
  •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第二期优秀专家
  • 2022、2021钱伯斯(Chambers & Partners)亚太地区知识产权(诉讼)领域获推荐的律师
  • 2022、2021、2020《法律500强》(Thelegal 500) 亚太地区知识产权推荐律师
  • 2022、2021《亚洲法律概况》(Asialaw Profiles)“领先律师”
  • Benchmark Litigation 2022年度中国区知识产权领域“争议之星”
  • 2021、2020、2019《商法》(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年度中国市场“A-List”法律精英
  • 2020 ALB (Asian Legal Business) 中国十五佳知识产权律师
  • APAC Insider Legal Awards 2021、2020大中华区最值得信赖知识产权专家
  • 2018-2019年度中国知识产权诉讼精锐团队TOP10
  • 2015-2018年度“上海市优秀律师”提名奖
  • 第一届至第五届“陆家嘴法治人物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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