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适逢3月8日“三八”妇女节,该节是为庆祝世界各国妇女争取和平、平等、发展而设立的节日。近年来,从完善女性权益保护法律救济机制,到热议女性劳动权益保护,女性议题受到广泛关注,女性力量正在全社会各个领域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
2024年春节档电影《热辣滚烫》成为了关注度最高的一部电影。电影中,贾玲成功减肥100斤的形象让人印象深刻,电影主旨“拼尽全力就是赢了”让我们看到了女性在面对困境时的勇敢和坚定,更让我们关注女性力量的觉醒。
本文将从女性职场痛点“职场性骚扰”问题切入,探究企业职场性骚扰防治责任与应对措施。
一
职场性骚扰的定义与分类
《民法典》第1010条第一款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结合性骚扰发生的场所,可将职场性骚扰定义为,发生在工作场所的,违反员工意愿,以语言、表情、动作、文字、图像、视频、语音、链接或其他任何方式使员工产生与性有关联想的不适感的行为。
职场性骚扰的方式一般分为“交换利益性骚扰”和“敌意工作环境性骚扰” [1]。前者一般指由某个掌握权力的人,比如主管,提出性方面的要求,以此作为对方获得与工作有关的机会或待遇(如录用、晋升、加薪、培训机会、调岗、职业稳定等)的交换条件,受害者被迫接受此要求,否则可能失去这些机会或待遇。后者指在工作场所中,任何人以具有性意味的言辞或行为,或基于性别进行侮辱的言辞或行为,而给他人造成敌意性、胁迫性或冒犯性的工作环境。
二
职场性骚扰企业的防治责任
性骚扰涉及对人格权的侵犯,职场性骚扰还与劳动者的劳动权、劳动安全密切相关,此外,针对妇女的性骚扰还涉及女性在职场中被歧视等敏感话题。企业作为工作场所的拥有者和控制者,有义务为员工提供安全友好的劳动条件与劳动保护。
《民法典》第1010条第二款规定:“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80条第二款规定:“学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制止性骚扰,造成妇女权益受到侵害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由上级机关或者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地方实践上,2021年深圳市率先出台《深圳市防治性骚扰行为指南》,明确规定:“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有责任采取必要的预防和处置措施,避免性骚扰的发生。如果有效采取以下措施防治性骚扰,视情况可以适当免责:(1)已经采取了合理的预防措施,如制定了防治性骚扰制度、作出了反性骚扰提示等,预防性骚扰的发生;(2)已经采取了合理处置措施,如迅速对任何性骚扰指控作出回应,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及时制止事件的恶化。”
因此,企业有义务建立职场防治性骚扰机制,有效预防、调查和处理性骚扰问题。
三
职场性骚扰企业的应对措施
《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了企业在防治性骚扰方面的具体措施,第25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措施预防和制止对妇女的性骚扰:(一)制定禁止性骚扰的规章制度;(二)明确负责机构或者人员;(三)开展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教育培训活动;(四)采取必要的安全保卫措施;(五)设置投诉电话、信箱等,畅通投诉渠道;(六)建立和完善调查处置程序,及时处置纠纷并保护当事人隐私和个人信息;(七)支持、协助受害妇女依法维权,必要时为受害妇女提供心理疏导;(八)其他合理的预防和制止性骚扰措施。”
笔者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与司法实践,综合实务中常见的企业风险点,总结以下三方面供企业参考,以期帮助企业建立职场性骚扰防治制度,完善合规体系建设。
1、制定禁止职场性骚扰的规章制度
企业应在规章制度中对禁止职场性骚扰进行明确规定。其中,制度内容应当至少包含:职场性骚扰的定义、主要行为与情形、员工投诉举报的途径,以及相关处罚措施。企业在制定有关制度时可以参考借鉴:中华全国总工会《促进工作场所性别平等指导手册》(修订版);全国妇联权益部《防治职场性骚扰指导手册》;《深圳市防治性骚扰行为指南》。
此外,提醒企业注意的是,在制定有关制度后,应及时向员工公布制度内容并征求员工意见,要求员工签字确认,履行民主程序的相关要求,确保制度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2、建立完善的内部投诉渠道和调查程序
首先,企业应建立防治职场性骚扰专门机构或部门,可将其设在人力资源部门或者工会,采取设置热线电话、专用电子邮箱、专用信箱的方式受理员工的投诉、举报,对于每一起投诉、举报都应保留原始记录。
其次,企业应明确处理职场性骚扰的相关程序,确保员工知悉内部投诉渠道。在处理投诉时秉持客观、全面、积极的原则,严格保护涉案员工的隐私,对受害员工提供心理辅导或其他帮助。
再次,企业作为工作场所的拥有者和控制者,在搜集证据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故由企业主导的证据搜集将非常有利于后续采取措施。企业是否利用自身优势积极搜集证据也是衡量企业是否采取了“合理的”调查处置措施的重要方面。《民事诉讼法》中的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企业可以在接到投诉后的调查过程中有意识地搜集上述类型的证据,为案件的后续处理做准备。
因企业依靠自身力量调查取证时可能会有局限性,企业可以视情况寻求第三方介入,包括律师、公证员、妇联机构、警方等。第三方的适时介入将有利于还原案件事实、巩固证据材料,在一些案件中还可以加强法官的自由心证。
最后,在调查结束后若发现了被投诉人存在轻微性骚扰行为、严重性骚扰行为或构成刑事犯罪时,则需要依据公司规章制度采取相应惩戒措施,如警告、严重警告、降职、调离原工作岗位、解除劳动合同等。
3、开展防治职场性骚扰相关的员工培训
如果员工压根不理解制度,无从利用规则,禁止职场性骚扰制度便形同虚设。培训的价值在于宣导、传递就业平等、性别平等的价值观,强化员工的法律意识、自我保护及救助意识,使“反性骚扰”融入“基因”。
企业每年应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防治职场性骚扰的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可以包含“了解企业防治职场性骚扰的制度”、“拒绝成为加害人”和“受害之后怎么做”三个方面。以此使员工清楚了解职场性骚扰的定义、表现形式、相应后果;告知员工内部投诉渠道与处理流程;强化员工个体的自我救济能力,提高取证与自主维权意识。
写在最后:
三八妇女节不仅是庆祝女性成就和推进性别平等的日子,也是一个反思和挑战职场中性骚扰问题的重要时刻。在许多职场环境中,性骚扰仍然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它不仅侵犯了女性的尊严和权利,也严重影响了她们的工作表现和心理健康。透过教育和提高意识,企业和组织可以创造一个更加包容和尊重的工作环境。这包括建立明确的反性骚扰政策,提供培训给员工和管理层,以及创设一个安全的渠道让受害者能够报告骚扰行为。三八妇女节提醒我们,为了建立一个平等和尊重的社会,对抗职场性骚扰是每个人的法律责任与社会责任。透过集体的努力和坚持不懈,我们可以朝着这个目标迈进。
祝各位姐妹节日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