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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稿)》重磅发布,电网、光伏、天然气、石油等行业在列

跨境投资与贸易 能源、自然资源与环境

  2019年2月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商务部公告发布关于《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稿)》(《鼓励目录》)。根据该《鼓励目录》,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发和矿井瓦斯利用,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以及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将进一步向外资放开。《鼓励目录》的修订,表现出中国市场对于外资进入电网、光伏、天然气、石油等行业的开放和鼓励的态度。

  一、鼓励目录的由来和发展

  2018年之前,外资准入统一参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该目录将外资准入行业分为“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

  自2017年开始,我国外资准入施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2018年6月28日,发改委将“限制类”和“禁止类”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独立出来,单独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新版负面清单)。“鼓励类”仍然保留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

  此次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促进外商投资稳定增长,发改委、商务部合并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中西部鼓励木目录),最终形成了新的《鼓励目录》。《鼓励目录》包括两部分:

  (1)全国鼓励目录,适用于各省(区、市)的外商投资项目;

  (2)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适用于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及海南省的外商投资。

  二、此次修订鼓励目录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1、修订内容

  此次修订中,电网行业没有增加产业内容,涉及修订的能源相关行业包括光伏行业、石油行业及天然气行业等,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a) 光伏行业:此次修订中,全国鼓励目录未针对光伏行业进行修改,仍然为光伏发电成套设备或关键设备制造;中西部目录中,新增加了青海省的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应用。

  (b) 石油行业:此次修订中石油行业新增了甘肃省石油及化学产业的延伸加工,这是石油化工产业的延伸加工行业首次进入外商投资鼓励目录,鉴于中国目前石油化工产业的精细化工产值率较低的现状,需要外资带来先进的生产技术以带动国内石油化工延伸产业链,未来可能会有更多区域将石油化学产业的延伸加工列入其鼓励目录。

  (c) 天然气行业:此次修订主要体现为,在重要负荷中心且天然气充足地区,天然气调峰电站和分布式能源站的建设、经营首次列入鼓励目录。

  2、其他相关产业的修订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其他能源相关产业也进行了修订,主要体现为:

  (a)增加了一些产业内容到鼓励目录中,例如,新疆自治区增加了“节能环保产业:钢铁冶金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脱硫石膏、煤粉灰、电石渣综合利用及制品、污水净化处理成套设备”;

  (b)取消了一些产业的范围限定,例如取消了原2017年版本中对“高技术绿色电池制造”产业“新能源汽车能量型动力电池除外”的限定,取消了对“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建设、经营”需为“城市人口50万以上”的限制;

  (c)增加了一些产业的具体内容,例如“新能源发电成套设备或关键设备制造”产业中增加了“地热发电”,海南省增加了“海底矿物勘查、开采”等。

  3、鼓励目录的意义

  (1)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属于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的,可依照有关规定享受优惠待遇。例如,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属于鼓励类并转让技术的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另外,外商在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及海南省投资,将同时享受《鼓励目录》和《中西部鼓励目录》的相关政策。例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以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经企业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仍需遵守新版负面清单对该产业列明的外资限制措施

  鼓励类外商投资与负面清单的限制措施并不矛盾,也就是说如果新版负面清单对该产业列明了外资限制措施,同时该产业又被列入《鼓励目录》,例如,新版负面清单要求核电站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同时《鼓励目录》也将核电站的建设、经营列入其中,则该产业在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同时仍应当遵循相关的外资限制要求。

  (3)融资便利

  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和加强节能环保领域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央行要求各分支行对鼓励类投资项目,应当积极给予信贷支持,简化贷款手续。因此,我们理解,列入鼓励目录的相关行业的企业,未来在融资贷款方面将相对来说更加便利。

  《鼓励目录》的修订,表现出中国市场对于外资进入能源行业的开放和鼓励的态度。相信在一系列配套的外资促进政策举措落地实施之后,中国的能源行业外商投资环境会持续优化。我们也将继续关注相关政策的后续发展并进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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