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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解读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

政府公共政策与国资运营监管

  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近年来,上海市不断完善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对促进国有企业提高经济效益、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国有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目前仍存在着市场化程度不够高、分配秩序不够规范、监管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

  有鉴于此,为进一步激发国有企业创新活力,充分调动企业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2019年2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本市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深化本市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作出了部署。那么,该《实施意见》的总体思路、主要内容是什么?有何亮点?其贯彻实施又将对国企运行产生何种影响?本文将通过对《实施意见》的重点解读,带大家了解这些问题。

  一、实施意见》的总体思路 

   (一)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的各项要求

  在政策导向上,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确立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在调控方式上,工资总额与效益水平联动,对过高工资水平进行适当调节;在分类管理上,根据企业功能性质不同,实行有差别的工效联动;在监管体制上,人社部门负责事前引导和事后监督,国资管理部门负责事中监管。

   (二)体现上海特色

  在分级管理上,集团公司及其总部的工资总额由国资监管部门管理,所属企业的工资总额由集团公司管理;在管理方式上,工资总额预算原则上实行备案制,对存在管理不规范的,才实行核准制;在调节方式上,结合企业工资指导线,对工资水平进行调节;在内部分配上,强调民主管理和厂务公开。

  二、《实施意见》提出的主要改革措施及其内容解读

   (一)改革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1.完善工资总额确定办法。《实施意见》改革了过去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增长同经济效益单一指标挂钩的办法,要求统筹考虑企业的发展战略、薪酬策略和经营状况等一揽子因素来合理确定年度工资总额。

  2.完善工资与效益联动机制。《实施意见》提出,根据企业功能性质和行业特点,采取不同的工资效益联动机制。对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国有企业,坚持效益导向,明确了企业经济效益增则工资增、企业经济效益降则工资降的挂钩联动原则。实现工资与经济效益同向联动、能增能减。

  3.分类确定工资效益联动指标。《实施意见》强调,根据国有企业功能性质定位、行业特点,合理确定工资总额与效益联动指标,并对劳动生产率、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指标的选择提出明确要求。

  我们认为,上述改革措施的落地,将有利于切实扭转部分国有企业工资与效益增长不匹配的状况,确保工资水平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相适应,保证国有企业职工更好地分享企业的发展成果和改革红利。

   (二)改革工资总额管理方式

  《实施意见》进一步确立了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明确对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实行预算管理。同时,结合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程度,对其工资总额预算方案分别实行备案制或核准制。此外,《实施意见》提出,国有企业工资总额预算一般按年度进行管理并应严格执行经备案或核准的工资总额预算方案。

由此可见,《实施意见》明确了工资总额预算管理的基本要求,将为本市国有企业提供统一的、可操作的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基本规则,有利于各部门准确理解和全面落实。

   (三)完善企业工资内部分配管理

  此次《实施意见》中提出的重点改革内容还包括完善企业内部工资分配管理,赋予国有企业在依法依规前提下,对内部工资的自主分配权。一方面,《实施意见》明确指出国有企业要建立健全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使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岗位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另一方面,《实施意见》明确要求以业绩为导向,合理拉开工资分配差距,加强全员绩效考核,切实做到工资水平能增能减。

  我们认为,此次对国有企业内部分配制度的改革,将有效地解决目前国有企业工资分配中一定程度存在的职工工资该高不高、该低不低问题,进一步规范企业的工资分配秩序,充分调动企业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健全工资分配监管体制机制

  《实施意见》在坚持工资分配市场化方向的同时,进一步健全了工资分配监管体制机制,对加强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的事前引导、事中监控和事后监督进行了系统创新,强化了政府职能部门对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指导调控职责和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的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监管职责,强化了对国有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的监督检查和违规问题的责任追究。

  由此可见,上述改革措施突出了规范工资收入分配秩序、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的要求,较好地体现了增强活力与加强监管相统一的理念。同时也对政府部门特别是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的监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以上是我们对《实施意见》的简要梳理、解读,此次对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进行的重大改革,标志着既符合企业一般规律又体现国有企业特点的工资分配机制进一步健全。当前,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顶层设计已经确定,政策已经明确,需要政府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和国有企业的全面贯彻落实,才能真正将改革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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