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丹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投集团”或“发行人”)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发行期限为270天,年利率为6.5%的2019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本次发行由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承销,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给予丹投集团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大成高级合伙人王汉齐律师、合伙人范建红律师以及郭梦媛律师等组成的项目组担任丹投集团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
此前大成王汉齐律师和范建红律师带领的团队还协助丹投集团先后多次在国内公开发行了包括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绿色债、非定向债务融资计划等在内的多个品种债券,并于2016年底为其通过海外全资子公司在香港首次发行了第一笔美元债。
本次发行的法律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对发行人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协助发行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行、回复全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各项反馈问题并就本次发行出具法律意见书等全流程法律服务。项目组凭借在债券领域丰富的经验以及严谨高效、勤勉尽责的工作风格,为丹投集团提供了全面优质的法律服务并取得了各方高度认可。
丹投集团是经丹阳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实际控制人为丹阳市人民政府,经过多年发展,丹投集团的业务领域已经拓展到水务、化工、投资等多个领域,经营实力逐步增强,拥有江苏丹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丹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丹阳市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等46家子公司。丹投集团在资本市场的积极表现,为其经营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流动性支持,并拓宽了其融资渠道、优化了其融资结构、强化了其融资能力,使得丹投集团更好地承担起了丹阳市的城建、交通、住房及水利等重点民生工程项目的重任,为整个丹阳市的发展建设奠定了扎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