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华泰股份(600308)7月27日发布公告,收购了Stora Enso持有的山东斯道拉恩索华泰纸业有限公司股份,并对斯道拉恩索华泰进行债务重组。本次交易通过由股东重新分配标的公司债务承担的方式,从而最大限度地在便利交割基础上,构建精巧的交易结构以完成双方商务目的。
十三年前,即二OO六年,华涛律师经过一年多谈判,协助客户--上交所上市公司华泰股份(600308)与全球五百强之一、赫尔辛基和斯德哥尔摩交易所上市公司Stora Enso共同设立合资公司山东斯道拉恩索华泰纸业有限公司,将超级压光纸(SC纸)引入中国。十三年间,华涛邓炜律师团队,始终作为华泰股份的常年法律顾问,为华泰股份提供常年及与投资、合资合作相关的非诉法律服务,伴随华泰股份成长。十三年后,合资方基于自身的公司策略,决定向华泰股份出让其持有合资公司股权(占合资公司全部股权的60%),团队华涛律师、邓炜律师、汪幸仪律师、高洁律师助理共同协助华泰股份完成了该笔并购。团队承担了交易结构设计、中英文交易合同起草、谈判主谈、中介机构协调与组织、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申报、员工问题解决方案制定、重要谈判的英文翻译等工作,对促成交易的达成起到了重要作用。
交易合同签署后,作为华泰股份委托的本案经营者集中的代理律师,华涛邓炜团队已启动经营者集中申报的工作,协助交割的准备工作也在有条不紊地推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