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鄞州银行”)2019年创新创业专项金融债券成功发行,本期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品种,债券发行利率为3.67%,主体评级与债券评级均为AA+,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获得了市场高度的认可。
鄞州银行成立于1987年12月,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成为全国最早与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的六家农村信用联社之一,长期以“市场先导、创新驱动、高效经营、均衡发展”为核心经营发展战略,为“三农”、中小微企业和区域经济发展服务。本期双创债的发行积极响应国家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为银行更好地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提升服务实体的能力起到有效作用。
上海大成高级合伙人曲峰律师及其团队成员章明芳律师、王敏律师、姜怡文律师等为本次金融债券发行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包括开展法律尽职调查,协助起草及完善相关的法律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书等,确保本次金融债券发行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