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的委托,上海大成律师事务所金融部高级合伙人李影影律师团队、争议解决部陶婷婷律师联合香港办公室顾问颜利律师团队为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及其海外子公司中航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提供银团贷款相关的专项法律服务。目前,本次银团贷款各方已于2018年8月底顺利完成交易法律文件的签署,后续内保外贷登记及放款等事项在近期亦能圆满完成。
本次银团项目由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第一阿布达比银行作为联合委任牵头行及簿记行,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代理行,中国农业银行香港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有限公司新加坡分行、科威特国家银行巴林分行、台湾新光商业银行、印度尼西亚国家银行香港分行作为参贷行,中航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作为银团贷款借款人,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为银团贷款担保人。本次银团贷款授信初始总金额为2.18亿美元,贷款期限为三年,在银团贷款结构上采用了附超额配售权的美元流动资金银团贷款,并以母公司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担保和押记利息储备金账户等方式作为本次银团贷款的增信措施。
针对本次银团贷款项目的实际情况,结合为该客户2017年度银团贷款项目提供法律服务的相关经验,大成上海及香港办公室各团队律师通力合作,为客户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架构设计和论证、交易文件起草和修订、内保外贷备案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等全程法律服务,以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获得了客户及合作各方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