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至2017年10月期间,大成上海办公室戴健民律师作为牵头合伙人带领专业团队作为顺丰集团的法律顾问,就其与UPS集团在香港设立合资企业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针对该设立合资企业项目,大成团队根据其在上述领域的多年实务经验,主要为该项目提供以下方面的法律服务:(1)参与顺丰集团与UPS集团涉及该项目的多次谈判并提供法律服务;(2)就该项目协助顺丰集团向中国商务部进行反垄断申报并获得商务部的无条件批准;(3)协助项目及进行交割。大成团队的专业水平以及团队优势在本次项目中得以充分体现:戴健民律师作为牵头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成员包括:石锦娟律师(公司与交易),邓志松律师(反垄断与竞争),杨宇宙律师(知识产权),戴忠律师(快递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