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6日,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成功发行超过4亿美元的高级无抵押债券,成为首家在海外成功发行“3年+5年”中长期债券的企业。在本次债券的发行中,大成上海办公室高级合伙人王汉齐、合伙人范建红和大成云南办公室高级合伙人马巍、合伙人刘浏、合伙人熊艳红担任发行人的中国法律顾问,同时,大成香港办公室高级合伙人吴钧栋的团队担任发行人的国际法律顾问。本次发行主体是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所属香港公司设立的全资海外子公司,香港公司提供担保,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出具股权回购与投资承诺并行进行增信的相关法律文书,花旗银行担任全球协调人。
尽管受到近期复杂外部环境因素影响,目前全球债市波动剧烈、投资者热情不高且年底债券市场流动性相对缺乏,但发行人仍凭借有力的政府支持和自身强大的信用资质、市场地位和稳健的定价策略,以及包括Dentons在内的各中介机构的共同努力,使得此次境外美元债成功定价发行。
Dentons作为发行人律师为本次债券发行提供了全程专业的法律服务,Dentons境内团队的工作主要包括参与发债结构设计、对境内主体及其附属子公司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审阅海外招债说明书和海外发债交易文件,并出具中国律师法律意见书。Dentons香港团队的工作主要包括撰写海外招债说明书、审阅承销商的国际法律顾问起草的所有法律文件、审阅路演材料并提供相关建议、协助交割完成等与本项目有关的其它发行人国际法律顾问应当提供的服务。
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是云南省最大的综合性投资集团、国有独资企业,此次债券发行的主体是集团所属香港公司设立的全资海外子公司Yunnan Energy Investment Overseas Finance Company Ltd,集团所属的香港公司为本次发行提供担保,集团为本次发行出具维好协议及股权回购与投资承诺进行双重增信。此次债券发行也使得云南省投资集团成为云南省首家在在海外成功发行3年+5年中长期债券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