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大成上海办公室助力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简称“中航国际租赁”)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为成功发行总金额为人民币 12 亿元的“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二○一六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及“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二○一六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大成上海办公室高级合伙人吴静静律师及团队成员姚澄、刘畅、王崧焱律师、周运律师助理为上述发行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隶属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是经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国内首批内资融资租赁企业,也是国内目前唯一一家央企投资、拥有航空工业背景的专业租赁公司,主营民用飞机、船舶、机电、运输设备等资产的融资租赁及经营性租赁。
吴静静律师及其团队为本次发行提供了包括项目尽职调查、发行方案法律咨询、撰写法律意见书、回复反馈意见等在内的全程法律服务。在尽职调查过程中,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发行人的重大资产、重大债权债务等与发行有关的重大事项进行审核,并梳理了发行人境内外受限资产。吴静静律师及其团队与承销商、发行人保持积极沟通,协助发行人完成反馈意见的答复,推动项目顺利进行。
截至目前,中航国际租赁 2016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及 2016 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已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颁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并完成了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