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兴业银行 ” )和上海兴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兴瀚资产 ” )合作开展的 “ 兴瀚资管 -兴鑫 1 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 (以下简称 “ 专项计划 ” )成功发行。本次专项计划以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收益权作为基础资产,标志着兴业银行和兴瀚资产在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资产证券化领域的积极试水。
本次专项计划由兴瀚资产作为专项计划的管理人,兴业银行作为转让代理人和质权代理人,由兴业银行资金中心和兴业银行各分支机构就转让代理和质权代理事项分别履行相关代理职责。基础资产项下的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由承兑人承兑后,收款人通过转让代理人提示付款并办理到期托收。本次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分为A1-A5共5档,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给予本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的债项评级为AAA级。
大成上海办公室高级合伙人周天林律师团队担任该项目的法律顾问,历时一年,全程参与并协助客户完成本次专项计划发行中的各项工作,就相关法律问题提供解决方案和意见。周天林律师团队刘玲、王婧颖、陈建刚为本次专项计划提供交易结构设计和论证、法律尽职调查、法律咨询、交易文件起草与修改、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