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二级资本债券;4月27日,该期债券成功发行。大成上海分所高级合伙人陈奋飞律师及其团队张淑敏律师为该项目提供了专项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开展法律尽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审核、修订本期债券发行的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等文件,高效、专业地完成了本次债券发行专项法律服务。
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0亿元,募集资金用于充实发行人二级资本。该债券为10年期固定利率品种,附第5年末有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和减记条款;由招商银行和中信建投证券作为联席主承销商,采取招标发行的方式于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